资讯推荐:通报 | 漳州周某某,被查处!

大漳州   2023-06-24 09:01:40

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


(相关资料图)

端午假期期间

对于酒驾行为

漳州高速交警始终坚持 “零容忍”

但是

总有些“醉猫”心存侥幸

“交警不会天天查酒驾的!”

“喝得不多,家也不远,没事的!”

殊不知,蜀黍24小时都在

侥幸之人,一个都逃不掉!

6月22日13时45分许,周某某驾驶闽E牌照小型轿车行驶至甬莞高速漳州平和收费站时,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被正在执勤的漳州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现场查获,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,测试结果为77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。

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,驾驶证记12分,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。

聚会,少不了喝酒

驾车,安全不能忘记

“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”

是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

酒驾猛如虎

别拿生命安全来尝试

发现“酒醉驾”线索

可向交警部门举报

漳州高速交警公布

酒醉驾举报奖励制度 后

市民人人都成为了酒驾监督员

只要你敢酒驾

必定逃不过查处

在漳州高速公路上

如果您遇到困难

请及时拨打 0596-2173000

或12122 报警服务电话

24小时 X 365天

我们一直在您身边

来源 漳州高速交警微发布

编辑 洪婷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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